有的人說對於前任應該做到:不賤,不見!彼此最好是相忘於江湖。而有的人和前任分手後卻藕斷絲連,不清不楚。
不知道有多少人分手後,以朋友的身份,做著情侶該做的事情。有的人分手後,還選擇偶爾與對方在一起,並且發生了關係,但是問起兩人的身份,他們不承認是男女朋友關係。
有的人說,還偶爾與前任在一起,是彼此都放不下,但是又不想破鏡重圓,覺得兩人不合適,在一起很受傷,所以分手後只能保持著曖昧的關係。
那麼今天的話題是,分手後,還和前任發生關係,為了什麼?我採訪了數名男女,聽他們的現實說法。
@小豬豬28歲,分手半年,偶爾在一起
和男友分手的時候,彼此都說了很多的狠話,以為大家就這樣分了,可是分手後,前男友還來找我。看個電影,吃個飯什麼的,處著處著,就滾了床單。
但是他不願意複合,我也不想,彼此就這樣處著吧。是男女朋友的時候,經常吵架,現在這一層簡單的關係,彼此再也不爭吵,偶爾見面,偶爾在一起,雖然這樣做不好,但是心裡還是有那麼一絲絲放不下。
我知道,他找我更多的是為了發生關係,但是我還一直眷戀這樣的狀態,直到我找到新男友,就會斷掉這層關係吧。
@大格局26歲,分手一個月,我們也偶爾在一起
我想和女朋友複合,真心想,當初是我先背叛她的,事後覺得很是後悔,我一直去找她,偶爾發生關係,但是她卻再也不願意做我女朋友了。
我就是希望她能回頭,所以就甘願和她保持這樣一層關係,只要她一天沒有找到男朋友,我就一直這樣等著他,是不是覺得我這樣很窩囊,忘不了一個人,或許就是這樣吧。
@小世界27歲,分手一年,我們兩相愛,卻又不能在一起,所以…
和前女友是因為雙方父母不同意我們在一起,她父母覺得我條件不夠好,我和前女友就這樣活活被拆散了,我們做不成情人就做朋友吧,偶爾見見面,感受短暫的激情。
我知道我們早晚都會分開,不再保持這一次肉體關係,日子過一天算一天吧,唯有時間和新歡才能讓我忘記舊愛,大家都沒有找到新歡之前,這種相處方式也不錯,也不傷害到誰。
@強者24歲,分手三個月,前女友一直不能忘記我,之後就你情我願
前女友很是任性,一言不合就說分手,在一次她說分手後,我毅然決然的答應了。但是分手後半個月她就後悔了,給我打各種電話,各種道歉,我都沒有回她,我對她已經沒有什麼感覺了。
我不接她的電話,她直接來我家裡找了我,出於禮貌我讓她進來家裡坐坐,因為分手了,聊天都是客客氣氣的,那天聊了很晚她都不願意走,她說想和我吃完宵夜了再走,於是我喊了份外賣,一起喝了點酒。
喝完酒她說她走不動了,想住一個晚上,還說冷叫我抱著睡,結果一抱就一發不可收拾,最後我們就只有停留在這一層關係中。不是情侶像是情侶。
@征服世界29歲,分手4年,我們彼此都沒有忘記過
一場同學聚會,我遇見了初戀,那是我高中的同學,我們相愛6年,高中兩年,大學四年,這期間我們都沒有發生過關係。
因為大學是異地,工作後也是異地,我們雙方都堅持不下去了,最終分手了。那晚聚會,我們都喝多了,她坐在我旁邊哭了起來,我的心也被扎了一下。那晚,她開口叫我留下來陪伴她,她很坦白很主動的說:想跟我做從來沒有做過的事情,彌補她的缺憾。
從那以後,我們就一直這樣保持著聯繫,但是我想和她複合,她一直都不答應,就這樣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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